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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跟我的阿母吵著要買ㄧ個古馳包,要價約四萬台幣,我想叫阿母幫我出ㄧ半,當做今年給自己的生日禮物(但我的生日是11月,這叫未雨綢繆),阿母立刻拒絕我,問我不是一直想買小香,那不要再買這種包了,三四萬省ㄧ下也有十幾萬了,勸我絕對不要買。

掛電話後我左思右想,可以再從哪裡挖錢來買包,想來想去只後再少買衣服,把錢省來買這個古馳包!

我媽說的很對,少買幾個三四萬的包,我早就可以擁有小香了!但我會開心嗎?不會,因爲重點跟本不在是不是要買,而在適不適合買!包包對我來說要具有「耐操」的價值,畢竟我會把包包在地上拖行、拿來遮雨、當除塵紙拍公車坐椅等壞習慣,如過今天是小香,就覺對不容我這樣對待,除非我很有錢到可以用壞了再買。所以,我要去買現在看上的古馳!

另外,我這鬼樣子,就算背小香看起來也像仿冒品(好哀傷)!完全撐不起小香的氣場(但小香化妝保我很可以)!

很多事情不該討論是或不是,是不是我怎麼樣所以會變現在這樣?

「我是不是哪裡不好?哪裡做錯了?」這種想法要丟掉,「這樣適不適合,那樣合不合適?」才應該被思考! 就像治癌藥物不停發明、進步,為了是能適用到對多病患身上!治療效果不如預期並不是個人(病患或醫生的錯),就是治療方式、藥物不適合,所以要再換換,感冒不也這樣嗎?這家耳鼻喉科的藥沒效,明天換ㄧ家看看!

愛情不也如此?求的除了愛,更重要的是適不適合!再怎麼愛,都會因爲不合適而磨損耗盡!

我好愛小香,但我更適合能被我粗用用不壞的包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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