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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歲那年發現自己罹患乳癌 第二期,而且腋下淋巴有感染 ,
記得那年的端午節連假 和好友與男友去關島玩了六天,
回來台灣立刻摸到右邊乳房左上方腫了一顆,
掛了整形外科 被轉去乳房外科,
醫生一開始觸診 告訴我這應該沒甚麼 ,
就是一般的纖維瘤 ,因為摸起來會滑動 跑來跑去 ,
如果是惡性腫瘤 摸起來應該是不會動的硬塊,
但為了讓我安心 醫生問我要不要照超音波,
但要等到八點多 (我看診的時候才六點多),
擔心到快死掉的我當然要等,一照就是不得了,
醫生斬釘截鐵的跟我說,這就是乳癌,至少二期,
順勢又照了我腋下淋巴,也有一棵在那裏等著被發現,
我已經忘記我當時如何回到家,忘記我跟男友說了甚麼,
我只記得我進家門時男友還笑嘻嘻地跟我開玩笑,
當我說確定是乳癌時應該就是崩潰了吧!就是一直哭一直哭!
現在想想,如果不是遺傳的原因,罹患癌症的人就是自作自受的倒楣鬼!
一直到現在我都會覺得,世上很多人比我更不珍惜自己的身體,但仍健健康康活得好好的!
身為病人,一定要有發洩的藉口,這時候覺得自己倒楣就是最好的理由!
因為我比較雖! That's all~
因為我雖,所以就該好好認命,
為了不讓自己更雖,所以要開始好好對待自己的身體!
這樣,才能有再次健康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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